中山大学202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全文如下:
为培养应用型多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司法部于1996年设置和试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该专业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多方面需要的多层次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2025年我校继续招收政法部门职员和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质工作的在职职员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山大学法学院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1、考试报名条件
2025年7月31近日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职员,人大系统干部与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质工作者。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赞同和省级主管部门审察盖章后的资格审察表进行资格审察;其它部门职员的资格审察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建议。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率一般低于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100人。学校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3、报名方法
采取在线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法。专业学位代码:410100,报名程序如下:
1.在线报名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考地址所在省市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根据需要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在线报名成功,系统自动生成《202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察表》。
广东统一的网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3日,报名网址为:http://xwb.gdhed.edu.cn。其它省份的网报时间及网址将于6月30日公布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步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请考生细心检查确认,假如有误,请准时修改。经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可以再作更改。
2.现场报名
在线报名后,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在线报名所在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广东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②广州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处)。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6-19日,确认点天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考生可依据我们的实质状况选择现场确认点报名、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打印资格审察表。
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和学位中心[2005]34号文的怎么收费收取,每个人每科80元。
有关具体事宜请查询广东学位办网上公告。
3.准考证发放
广东考生的准考信息将由广东学位办于2025年十月18日公布在报名入口上(http://xwb.gdhed.edu.cn),考生须于2025年十月29近日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省学位办不再另行发放。其他省市的考生请查询各省市学位办的网上公告。
4.资格审察
我校将在进行政治理论面试及复试前对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需要的考生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察,安排在2025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将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index.php)另行公告。
资格审察前,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察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政法系统考生须提供)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建议,加盖公章,并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察时,考生须持本人资格审察表(一式三份)、有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察。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考试报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察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4、入学考试
1.考试考哪几科
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政治理论,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进行,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
2.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十月30、31日,具体时间、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政治理论课面试及复试安排在2025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将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山大学法学院网页另行公告,请准时关注网上信息。
3.联考考试概要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概要》(科技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概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5版)。
5、培养与学位授与
1.课程设置
(1)必学课(32学分):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
(2)选修课(22学分):外国法制史、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常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法律办法、法律职业伦理和其他专题讲坛。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采取逢周6、周日上课或者每学期集中一个月上课的学习技巧(由学生依据自己工作实质状况自愿选择)。上课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区。
3. 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与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6、学费
学费收费标准:每个人每学年15000元,三年共计45000元,按学年交费,教程资料费另收。学生在读期间,所有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薪资、医疗费等均由外贸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7、有关说明
按有关规定,除考试概要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含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8、联系办法
1.中山大学法学院
联系电话:(020)84113517、84038700
网址: http://law.sy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index.php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址:广州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6月